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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上海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 | | | 2007-7-24 15:52:00 |
| 展会名称: |
第九届上海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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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会年度: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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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会时间: |
2007年8月13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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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会地点: |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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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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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 |
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 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 浙江省美发美容协会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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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会简介: |
展会介绍 “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创办于2000年,而今已逾七载,每年8月固定在上海举办。在不断拓展规模,提炼主题的基础上, “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 已成为独具特色的业界知名展会,影响力逐渐显现,受到了行业企业的重视。 “BHC2006”于2006年8月20-2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展出面积近2万平方米,专业观众达5.3万人。作为中国美容行业的重要年度盛会,“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为广大的美容行业供应商、经销商、代理商及美容院提供广阔的贸易平台,是商家提升企业知名度、寻找贸易伙伴、拓宽业务渠道的最佳途径。我们期待2007年8月的“BHC SHANGHAI 2007第六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节暨第九届上海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与您携手共创商机。 】展期精彩活动 1) 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 2)美容美发化妆品连锁加盟展览会 3)国际发型化妆时尚表演 4)美发美容业高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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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会详情: |
联系人:方 洁 13564526753 】参展范围 ◎美容类:美白、保湿、面膜、洁肤、防晒、眼部护理、手部护理、面部护理、抗皱祛斑及其他护肤品; ◎美发类:洗发护发系列、染烫、假发、防脱生发、电吹风、烫发器类、洗头设备、理发剪、理容椅类及其他; ◎美体类:美体器材、美肤器材、丰胸用品及仪器、减肥用品及仪器、水疗设备、蜡疗设备、薰香用品用具、美容床类、测试器材、其他美容美体器材; ◎彩妆、香水类:彩妆、香水、彩妆香水用品及用具; ◎美甲纹绣类:美甲用品及用具、纹绣用品及用具; ◎ 连锁加盟类:美容美体系列、发品系列、彩妆、美甲、纹绣系列、设备仪器系列; ◎ 原料、生产设备及包装类:香精、香料、添加剂、日化原料;:日化洗涤、包装机械、包装容器、化妆品生产设备。 ◎其它类:美容保健品、医学美容、功效型化妆品、口腔美容、美容院、发型设计中心、个人护理用品、美容健身中心、美容教育培训机构、美容化妆书刊杂志网络及现场演示等; 】参展费用 Ø 9㎡标准展位收费(包括:展出场地, 2.5m高壁板,一条中英文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射灯二支、展位内满铺地毯):(注:双开口展位加20%费用) 国内企业:品牌区RMB8800元 A区 RMB7800元 B区RMB6800元 C区RMB5800元 国外企业:2000美金 Ø 室内光地收费(最少租用36㎡、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国内企业:880元/㎡ 国外企业:200美元/㎡ 】会刊广告和其它广告 ◆封 面:18000元 ◆封 底:15000元 ◆扉 页:12000元 ◆封 二:10000元 ◆彩色整版:5000元 ◆封 三:8000元 ◆文字整版:1000元 ◆请 柬:3800元/万 ◆大厅条幅:450元/m² ◆气球条幅:5800元/个◆广 告 牌:15000元/个 ◆广 告 旗:1500元/根 】参展要求 Ø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Ø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Ø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07年展会推广与新举措 Ø 划分不同专题展区,以各专题展区为导向,以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 Ø 设置买家专区,提前收集买家需求信息及公布参展商企业展品清单,为参展商和观众搭建起沟通洽谈的桥梁,展会现场进行配对交易,并为大买家提供全程贵宾级服务,增加贸易机会; Ø 通过新闻发布会、展览快讯、综合性的广告宣传及网络宣传等一系列的市场推广活动使参展商得以定期地与目标客户进行联络沟通。 Ø 通过主办方的美容行业数据库及专业网站,为参展商提供服务和免费的网上宣传。 Ø 中国美容展览网Http://www.bhcexpo.com是“上海美容化妆品展”主办单位指定的网站,通过发布展会最新动态、参展指南和展商信息,加强了展览会组织者与参展商和观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并为参展商和参观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与参展指导,并为参展厂商提供长达一年的免费网上宣传,并与各行业网站链接。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应在2007年7月13日前付清,我们将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3.2007年7月15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5.参展商只有在规定期限内支付50%预付款后,所定展位才可保留; 6.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07年6月30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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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参展联系单位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1905室 邮 编:200235 电 话:+86-21-34140987 34140827 传 真:+86-21-54481586 展会网站:www.bhcexpo.com 电子邮箱:fangjie7788@163.com 联系人:方 洁 13564526753
编辑:www.dir.jqw.co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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