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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施工中 (更新日期:2008-7-6 14:09:43) | | | | | |
详细信息 | | | | 施 工 中 1、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 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合法的资质 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 (2)设计现场交底 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 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工程由工地负责人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 (3)进料及验收 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 《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 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 2、施工中期 (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 (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 (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 (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 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 (6)公司的工程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 (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 (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 3、施工后期 (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 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两年保修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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